莫某调任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后,2012年3月22日至4月4日,莫某向单位申请公休10天,4月4日莫公休期满,4月5日莫某在没有向单位领导请假的情况下未返回单位上班,至2012年7月2日止,莫某已经擅自离开工作单位、无故旷工连续62个工作日(不含节假日27天),至今莫某去向不明。中心领导多次找其谈话,要求改进工作作风,端正工作态度,但莫某只是口头敷衍接受,没有转变其工作作风。 身为党员干部,本应成为遵纪守法的表率,莫某无视党纪国法,工作纪律散漫,在没有向单位领导请假的情况下莫某已经擅自离开工作单位、无故旷工且至今去向不明。文昌市有关部门决定,给予莫某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。 (责任编辑:tt2sf) |